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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村老年协会作用 服务农村“空巢老人”

2015-05-05

村老年协会是基层老年人的群众组织,具有与老年人联系密切,熟悉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情况,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中面临的困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好村“两委”的参谋助手,为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出谋划策。

村党支部是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解决农村基层的各种问题都离不开“两委”的组织领导。村老年协会是联系老年人联系密切的优势,及时掌握村“空巢老人”的困难和问题。对老年协会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老年协会协调解决;对老年协会难以处理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村“两委”反映,由村“两委”协调解决。

    二、积极调处“空巢”家庭赡养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村老年协会是农村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直接面对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宣传贯彻《老人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通过召开学习会、出墙报、黑板报等形式组织老年人学习《老年法》,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二是通过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好儿媳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三是通过调解涉老纠纷,促进家庭赡养的落实。

    三、办好村老年活动室,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精神生活贫乏是农村“空巢老人”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个问题,办好村老年活动室,能够为“空巢老人”提供一个活动交流的场所,让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消除他们的孤独感和寂寞感。(邳老宣  吴翠萍 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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