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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桃园街道开展“3?15”公益宣传活动
2016-03-17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打假”“维权”成为了当天的核心词汇。针对老年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手段,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单一。桃园街道社会工作科联合街道有关部门于3月15日在桃园街道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保护辖区老年人利益为主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常识》等,普法志愿者上街开展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工作人员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20余人次。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辖区老年人权益保护、识假辨假的能力,畅通了依法维权的途径,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受他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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