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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

2010-01-05

关于徐州市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

  留守老人是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后出现的特殊群体。与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相比,他们受到社会关注的程度低,期望得到社会关爱的需求高。徐州市目前共有老年人约109.5万人,农村老年人数达95万人。其中“空巢”老人47.8万人,独居人数26.1万人,身体状况较差的有26万人,占总数的24%,经济状况较困难的有22万人,占总数的20%,特困的有7万人,占总数的6.4%。在农村,随着留守老人群体越来越大,他们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既代表着留守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现状和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市农村老年人群体的整体面貌。近日,市妇联就徐州市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此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800份。同时,妇联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形式开展调研。

一、基本情况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基本表现为“三多、二低、一苦”。

“三多”:一是从事生产劳动人数多。问卷表明,有18%的留守老人承担着家庭主要农活,有29%的留守老人经常帮助子女做农活,有36%的留守老人承担家务及劳动强度不太大的农活。二是孤独度过晚年的多。有53%的留守老人独居生活,有5%的留守老人无固定住所,另有5%的留守老人奔波东西由子女家轮流赡养。三是依靠子女给基本生活费的多。因为没有退休金和养老保险,有45%的留守老人晚年生活费来源依赖子女,有32%的留守老人靠自己种地养活自己,有7%的留守老人无生活费来源,有5%的为五保对象,还有4%的留守老人靠政府救济生活。

“二低”:一是平均生活消费水平偏低。2007年徐州市农村人均纯收入是5435元。问卷表明,只有不足2.5%的留守老人年生活消费达到5000元,其中有32%的年生活消费在500-1000元之间,有19%的年生活消费在1000-2000元之间,有15%的年生活消费在2000-3000元之间,有12%的年生活消费在3000-4000元之间,还有19.5%的年生活消费尚不足500元。二是总体幸福指数偏低。有29%的留守老人没钱看病,有24%的老人感到教育孙子女力不从心,有23%的老人感受不到亲情,有12%的老人缺乏安全感,有12%的老人因为子女不孝感到不幸,还有11.5%的老人为自己是子女的沉重包袱而深感内疚。

“一苦”:“苦”是对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现状最准确和简要的概括。留守老人既要干农活,又要帮助照料孩子,独守着辛酸的孤独。同时,还有许多老人体力衰退、身体患病,儿女们一旦甩手外出打工,他们只能承受着难以言重的重压,硬撑着身子坚持着。调查显示,在我市农村,有留守老人的村子比比皆是,群体晚景堪忧。

二、老有所养面临的主要问题

1、看病难。虽然有60.5%的留守老人参加了农村大病医疗保险,但仍有29%的老人有病没钱医治。其中有18%的老人患头疼脑热、身体不适等一般的病痛时选择忍着,扛一扛就过去了,只有扛不过去的病痛才去买点便宜的退热止痛类药物。有11%的老人平时生活只能维持温饱,根本就没钱看病。在调查问卷中,“看病没钱”成为留守老人面临的首要问题。

2、教育抚养孙子女力不从心。24%的留守老人对教育抚养孙子女感到力不从心,表现在不会辅导功课、不懂得家庭教育知识和艺术、不善于和孩子沟通、没有约束孩子的权威等。许多老人只能是为留守在家的孙子女提供一日三餐的生活服务而已,至于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生理上的变化,孩子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就只能听之任之了。

3、缺少亲情,孤独感较强。有23%的留守老人感到晚年生活凄凉孤独,他们的子女有的长年在外打工没有时间看望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有的子女虽然就地转移,在附近企业打工,但也顾不上经常回家看看。有76%的老人渴望与子女情感交流,希望除了春节以外,中秋节、重阳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也能有更多的机会和子女一同度过。一些孤独的留守老人往往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兴趣下降、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终日担心自己和家庭将遭遇不幸,因小事常与家人争吵不休,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降,依赖性增强,精神抑郁的现象时有发生。 4、子女不孝的现象在农村依然存在。有11.5%的留守老人因为子女不孝而苦闷。据调查,有14.5%的留守老人辛苦一辈子为子女盖上大房子,而到了晚年却只落得在村头沟边另建简易房(棚)居住,这一凄凉的景色成为部分留守老人生活现状的真实写照。某村60多岁的范老太,28岁就守了寡,好不容易把两个儿子拉扯大,帮助他们各自成了家并盖了新房。两个儿子平分了家里的农田,破旧的老宅子和7棵杨树、1棵泡桐归了老人,留着养老。老人心里失落了好一阵子,才逐渐适应,后来靠帮人家带孩子、做零工过日子……几年过去了,树长大了,春节前老人从外面干活回到家时,发现养老的8棵大树成了8个光秃秃的木墩。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小儿媳叫人砍走卖了。还有少数儿女不仅不赡养不孝顺甚至打骂他们,有的子女只在过年时才来看望父母,有的甚至过年时只给父母10元、20元钱。仅以张集镇司法所为例,去年一年,形成法律文书的近70起调解案件中,三成以上为赡养问题,而日常的口头调解案件中,老人问题更是占到了主要部分。一位老人感慨地说“能干活,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就成了儿女的累赘;能动一天就得干,不能干躺下就等死。”

三、留守老人的期盼

调查表明,农村留守老人对晚年生活有着自己的理想模式:

1、认为子孙同堂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有64%的老人对问卷中“晚年理想的养老方式”选择了子孙同堂。他们认为与子女住一起有安全感、亲情感和归属感。家庭是他们老有所为的主要场所,他们乐于承担照顾孩子、看家护院、做饭洗衣和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既减轻儿女的负担,又能理直气壮地吃饭。不少老人说,和子女住一起相互关照方便,即使哪一天自己有个三长两短也不怕了。

2、盼望和城镇居民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留守老人参加医保的覆盖面少、保额偏低。在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以后,老有所医便是留守老人们的最期盼的需求。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集体经济对留守老人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付等方面扶持力度不大,一部分老人生活只能维持在温饱状态,没有钱缴纳应由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

3、认为子女孝顺、家庭和睦是最大的幸福。“养儿防老”、“靠儿养老”习俗和传统在农村延续了几千年,由于集体经济的相对薄弱,在我市农村,依靠子女养老的家庭还十分普遍,农村家庭养老的保障好坏很大程度上维系于子女的孝心,子女如果不讲孝道,老人的晚景就很凄凉。和睦的家庭氛围是老人能够安心养老的必备要素,有83%的留守老人把子女孝顺、家庭和睦视为晚年幸福的首要指数。但这种田园风光式的中国农村传统生活和养老方式正逐渐淡化,留守老人独居比例越来越高,青壮年外出外工不仅拉开了和父母地理上的距离,也拉大了他们之间心灵上的距离,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群体亲情的缺失使家庭温情的纽带不再牢固。“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和伦理道德不断受到现实生活的冲撞和考验。

4、希望有老年人自己的活动场所。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贫瘠,79%的老人所有文化娱乐生活基本上就是看电视。在许多城里老人忙于习书作画、健身养生的时候,更多的农村留守老人在劳作之余,靠夏天树下乘阴凉、冬天墙角晒太阳方式打发时光。仅有30%的村子设有一些较为简陋的老年人活动场地,少数村子设有老年人活动室,但适合老人锻炼的器材很少,而有的村根本就没有老年人活动场所。有61%的留守老人喜欢通过打牌、下棋、聊天等娱乐活动,适时弥补和调节失落、孤独、恐惧的心理,缓解精神压力。

四、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况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表明,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基本上靠家庭赡养,他们一旦发生病、死、伤、残等风险,个人和家庭将难以抵御。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要解决包括留守老人在内的广大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就需要加快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这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继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给予维持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二是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要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制定并完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养老保险措施,促进农村家庭孝心养老向制度养老的转变。三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立低、中、高多个档次的镇(街)福利院,积极引导社会福利院走社会化之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加强以村为基本单位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增加报刊、杂志等阅读资料和必要的健身器材,为老有所乐提供场所。

2、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内涵,突出以敬老孝老为主要内容的“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形成关爱留守老人的社会大环境。一是营造温情的宣传氛围。利用各种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举办《家和万事兴》、《温馨你我他,和谐千万家》、《为了一个家》等围绕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文艺宣传节目,组织宣传队开展送戏下乡活动,讴歌“美德在农家”的感人事、新鲜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传统美德,鞭鞑丑恶现象。二是继续开展以“十星级”文明户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利用“母亲节”、“父亲节”、“重阳节”等契机,评选“贴心婆媳”、“孝心儿女”、“敬老模范”、“热心老人” 及尊老爱幼星级家庭等,培养和选树更多的张玲兴、郝荣菊式的在省内乃至全国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敬老孝老先进典型,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影响更多的家庭和子女。三是发展壮大农村巾帼志愿者队伍。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经常性的爱心帮助活动,为“空巢”的留守老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进行生活照料;对瘫痪在床的留守老人端茶送药、探视护理;对有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排忧解难,办好事实事。同时,要组织市、县、镇三级五好文明家庭户与“空巢”留守老人家庭结对帮扶,通过送温暖、结“亲情”、献爱心等各种实实在在的活动,慰藉老人的心灵,充实老人的生活,搀扶老人安度晚年。

3、提高普及家教知识的针对性。针对留守老人在教育抚育孙子女方面面临的困惑和难题,各级妇联要在办好农村家长学校,提高家教知识的针对性上下功夫。要以创办“四老”(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家长学校为载体,开展多种教育活动,提升“四老”家长素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编写包括家庭教育、公民道德、卫生保健、法律法规、文明礼仪、心理卫生、安全防范等内容的农村“四老”家长学校专用教材,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组织学校教师、大学生村官、公安、司法、卫生、文化、妇联、关工委等有关人员组成“四老”家长学校师资队伍,采取集中授课、知识问答、亲子互动、和编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为“四老”老有所为提供智力和能力的支撑。

4、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各级妇联要把对农村留守老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大维权的工作范畴,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空巢”家庭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现状、存在问题、所需所求,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观点、有建议的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的进程,从法律和制度上解决老人的“养”、“医”、“乐”、“居”的问题。抓住侵权的典型案例,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扎实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把留守老人作为关注的重点,倾情服务留守老人,让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使“夕阳红”的暖色同样照耀在农村留守老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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