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bt365手机投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惠老实事
徐州市老年艺术节
办事指南
文件下载
机构设置

关于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0-07-13
关于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徐委办[2010]48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对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实行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实施意见》中提出的35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情况。
二、考核方法
建立工作汇报、进度督查与目标考核制度,成立目标考核工作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1.工作汇报制度。当年完成的目标任务每季度、跨年度完成的目标任务每半年,由责任单位将工作进度情况书面通报市老龄办和牵头单位,市老龄办负责汇总并以《情况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各有关责任单位。
2.进度督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没有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进行督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3.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底对各地、各责任单位完成年度主要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具体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同一任务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按照职能分工,由牵头责任单位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各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完成任务;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3.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任务进展情况的日常调度和上报工作(承办多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员扎口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或每半年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
 
附: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考核表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621 

 


 

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考核表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95%以上,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
2010年底
完成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推行养老补贴制度
为全市没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无固定收入的城镇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
2011年底
调研摸底、制定补贴办法。
全面开展养老补贴发放工作。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
完善人口计生奖励扶助制度
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对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并建立长效发放机制。
长期
确保奖扶、特扶金按时、足额发放。市区完成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的首次发放工作。
按序时进度完成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
全面完成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
市计生委
市计生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4
将老年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全市老年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范围。
2011年底
将所有城镇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将所有农村老年人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
建立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
每两年为一周期,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做一次健康检查。60岁以上老年人群的建档率农村达到60%、城市达到90%。
2011年底
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布置,启动体检工作。
完成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并相应建立健康档案。
——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县(市)区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确定供养标准。
2010年底
完成
——
——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
提高低保老年人保障待遇
全市城乡70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的保障待遇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增加20%。
2010年底
完成
——
——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8
困难老人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优先纳入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范围,有年度救助计划。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
困难老人优先纳入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建立台账资料,实现应保尽保。
长期
2010年6月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房管局
市房管局、
民政局
 
10
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及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完成徐州市“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徐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改扩建。
2010年底
完成
——
——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办
 
11
加快机构养老床位建设
今后3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2年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左右。
2012年底
养老床位数同比增长10%,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6%。
养老床位数同比增长10%,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8%。
养老床位数同比增长10%,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2
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
今后3年,全市新建600个以上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2012年底
建成2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建成2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建成2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市、县(市)各建成1所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床位数分别达到300张、150张以上。
2012年底
完成市级老年公寓建设可行性报告,提出选址建议,70%的县(市)完成建设任务。
市级老年公寓开工建设,县(市)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市级老年公寓建成投入使用。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
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建设项目
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0%以上。
2012年底
完成63%
完成66%
完成70%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
安排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和“爱心护理院”建设
今后3年,结合省财政补贴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爱心护理院”支持力度,同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
2012年底
开展调研,出台补助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兑现补助资金。
完成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6
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完成全市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在职人员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012年底
完成全市养老机构在职人员技能培训。
完成50%农村敬老院在职人员技能培训。
完成剩余50%农村敬老院在职人员技能培训。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开展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
依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敬老院建成信息网络平台,组建服务队伍,开展助老服务。
2010年
完成
——
——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
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市、县(市)区建立专项资金,制定具体措施,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社区服务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
长期
市、区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县(市)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
增加专项资金投入,用于扶持养老护理、康复保健和老年用品等产业。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
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
成立老年旅游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开发推广我市老年旅游资源,提供适宜老年人的旅游线路。
长期
完成
——
——
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老龄办
 
20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
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中安排经费,用于创建老年人精神关爱示范点,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老龄办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1
建立爱心护理院
市区建成1-2所、县(市)建成1所“爱心护理院”,开展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
2012年底
确定1—2所进行试点
全面启动爱心护理院建设工作
完成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
 
22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县(市)区建成1所老年大学,镇(街)各建成1所老年学校,村(社区)依托老年活动场所普遍设立教学辅导站,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达到总数的10%以上。
2012年底
2/3的县(市)区建立老年大学,3/4的镇(街)建立老年学校,参学率达8%
4/5的县(市)区、镇(街)建立老年大学(学校),参学率达9%。
全部县(市)区、镇(街)均建有老年大学(学校),参学率达10%。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老干部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
建立老年人文体活动平台
市、县(市)区都要建立老年活动中心,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建有老年文化活动室,所有的村(社区)要建有老年健身活动场所。
2012年底
50%的县(市)区、镇(街)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室),7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场所。
75%的县(市)区、镇(街)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室),85%的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场所。
完成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财政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4
积极开展老年健身活动
办好每年的全市老年体育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60%以上。
2012年底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5%以上。
完成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市老龄办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5
落实老年文体活动经费
各级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
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
全市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 90—99岁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
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
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60-69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2010年
7月底
完成
——
——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物价局、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
落实老年人休闲、出游优待
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凭证免费进入我市的公园、旅游景点和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点、纪念地、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宫(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70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进入我市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60—69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2010年底
完成
——
——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市政园林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9
发挥老年人才作用
鼓励专业技术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咨询服务。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科协
 
30
充分挖掘老年人力资源
指导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将老年人力资源纳入服务范围,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
鼓励老有所为
设立“风采老人”、“长寿老人”等奖项,定期进行评比和表彰。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老龄办
 
32
开展各类尊老敬老宣传活动
全市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推荐“孝亲敬老”之星。市、县(市)区在每年省“敬老日”期间,要组织开展慰问百岁老人、助老服务、老年文体展演、尊老敬老宣传等系列活动。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3
加强老龄机构建设
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老龄办职责与任务。加强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建设,根据老龄工作任务,落实人员编制,选派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老龄工作。
2010
完成
——
——
市编办
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任务内容
具体完成指标
完成时限
2010年进度
2011年进度
2012年进度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34
确保老龄事业资金投入
从2010年起,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每年分别按留成总额的10%和5%安排老龄事业专项经费。
长期
完成
完成
完成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民政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5
健全老年人协会组织网络
积极筹建市、县(市)区老龄协会,镇(街)、村(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协会。
长期
60%的县(市)区建立老龄协会、60%的镇(街)建立老年人协会,7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
80%的县(市)区建立老龄协会、70%的镇(街)建立老年人协会,8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
县(市)区建立老龄协会、80%的镇(街)建立老年人协会,85%的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
市老龄办
市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2335
苏ICP备10001568号 Copyright 2017 信息产业部认证 徐州市老龄委   
徐州市老龄委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16-8368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