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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老人受益惠老新政

2010-02-02

百万老人受益惠老新政 

——市委、市政府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工作实际,从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加快推进老年服务产业,重视和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环境,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体制,确保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加强老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老龄科学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措施,以及到2012年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为保证《实施意见》真正落实到位,文件将其中的37项主要任务分解列表,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实施意见》中的主要惠老项目有:1、老年社会保障方面。2010年底,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其中农村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到2010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60%,新农合参保老年人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50%以上,门诊补偿率达到30%以上。城乡低保对象中7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障待遇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增加20%2、养老服务方面。今后3年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2年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左右。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今后3年全市新建600个以上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到2012年底,市、县(市)都要建成1所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床位数分别达到300张、150张以上。3、老年精神关爱方面。积极创建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在市区确定12所、县(市)确定1爱心护理院2012年全面建成并开展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到2012年,市、县(市)区都要建立1所综合老年活动中心,县(市)区都要建成1所老年大学,镇(街)利用现有资源各建成1所老年学校,村(社区)依托老年活动场所普遍设立教学辅导站。4、老年优待方面。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并凭证免费进入我市的公园、景点;70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健身场所、60—69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60—69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全市百岁以上老人、90—99岁老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00元发放长寿补贴。为确保惠老项目落实到位,市老龄办将根据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建立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和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推进情况。

  上述项目实施后,每年直接投入资金逾5000万,惠及全市130万老年人,将推动我市老龄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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